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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建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5人,代表股份531,477,37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07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471人,代表股份数45,167,97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9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486,643,5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72%。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69人,代表股份数44,833,87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7%。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33,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反对6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1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24,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50%;反对6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9%;弃权1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33,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反对6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1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24,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50%;反对6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9%;弃权1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3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反对6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2%;弃权1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24,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48%;反对6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1%;弃权1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27,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6%;反对6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2%;弃权1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1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02%;反对6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1%;弃权1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31,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5%;反对63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22,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99%;反对63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33,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反对6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1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24,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50%;反对6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9%;弃权1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胡峰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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