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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英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建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3.01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2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3  议案名称:债券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4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5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6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8  议案名称: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9  议案名称:上市/挂牌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10  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11  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12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4、6-8、10-1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第5、9、13、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战梦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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