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5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月17日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问询函回复工作,就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初步完成问题回复,但由于《问询函》中的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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