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公司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原额度即将到期,因业务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55%,以下简称“普尔德医疗”) 继续向徽商银行合肥太湖路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以内(或等额外币)的贷款额度,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上述申请的贷款期限为12个月,额度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口、信用证押汇等业务;额度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普尔德医疗以其自有土地和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本次申请的贷款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币种、金额、期限、利率与费率、偿还等事项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本次申请的贷款授信额度为承接原授信额度,不存在新增授信额度的情况。当具体业务发生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普尔德医疗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所有贷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资产抵押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桂秋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4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5,550,03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321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69%。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679,6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863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8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55人,代表股份3,870,3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57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457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4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79,5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58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4%。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5,494,5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030,3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4,464,278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世琦女士、张琳钰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667,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99.7203%;反对股数为705,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237%;弃权股数为1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996,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77.2496%;反对股数为705,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18.1957%;弃权股数为1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4.554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561,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99.6868%;反对股数为715,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267%;弃权股数为2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891,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74.5250%;反对股数为715,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18.4380%;弃权股数为2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7.037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666,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99.7199%;反对股数为715,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266%;弃权股数为1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995,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77.2212%;反对股数为715,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18.4329%;弃权股数为1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4.3459%。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629,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99.7083%;反对股数为748,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371%;弃权股数为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959,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76.2752%;反对股数为748,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19.2886%;弃权股数为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4.4361%。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671,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99.7217%;反对股数为696,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208%;弃权股数为1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3,001,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77.3604%;反对股数为696,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17.9611%;弃权股数为1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4.6784%。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龙琼女士、赵俊峰先生和刘卫兵先生(届满已离任)进行了2024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龙琼女士、赵俊峰先生和刘卫兵先生(届满已离任)的《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世琦女士、张琳钰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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