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陈敏女士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0人,代表股份308,937,5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6,716,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96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52,221,5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8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9人,代表股份57,901,5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6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4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52,221,5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81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818,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反对1,832,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1%;
弃权1,2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54,782,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124%;
反对1,832,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643%;
弃权1,2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33%。
审议结果: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07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95%;
反对11,78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1%;
弃权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46,036,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088%;
反对11,780,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449%;
弃权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3%。
审议结果:通过。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942,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7%;
反对3,911,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1%;
弃权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53,906,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995%;
反对3,91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553%;
弃权8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2%。
审议结果:通过。
4、2024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817,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99%;
反对1,84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8%;
弃权1,2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54,781,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107%;
反对1,843,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44%;
弃权1,2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50%。
审议结果:通过。
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36,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92%;
反对13,07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28%;
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44,800,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728%;
反对13,07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844%;
弃权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80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51%;
反对1,90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3%;
弃权1,2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54,766,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849%;
反对1,90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83%;
弃权1,2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67%。
审核结果: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文文、任斌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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