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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2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经第九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律师、王顺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何小龙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10人;

  2、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管、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律师、王顺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酬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3、4、5、6、7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璇、王顺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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