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股东赵志坚、望西淀、嘉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股东、董事长赵志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929,339股(占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比例24.8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24.91%),计划在2025年2月25日—2025年5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300股(即不超过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的1.00%、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300股(即不超过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的1.00%、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1.00%)。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望西淀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680,939股(占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比例17.8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7.97%),计划在2025年2月25日—2025年5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300股(即不超过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的1.00%、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300股(即不超过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的1.00%、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1.00%)。公司股东嘉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通”)持有本公司股份29,400,000股(占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比例16.6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6.67%),计划在2025年2月25日—2025年5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300股(即不超过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的1.00%、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3,300股(即不超过公司2025年1月10日总股本的1.00%、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赵志坚先生、望西淀先生、嘉通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3. 减持价格区间:赵志坚先生:45.27元/股-60.17元/股;望西淀先生:45.27元/股-60.27元/股;嘉通:44.96元/股-56.84元/股。
4.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赵志坚先生、望西淀先生、嘉通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3.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坚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赵志坚先生、望西淀先生、嘉通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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