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公司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公司董事郝红霞女士因有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董永站先生、薛令光先生、张明川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视频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谷中和先生、职工监事薛志宏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秦磊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张明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杜峰先生、见证律师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8元(含税),共计659,519,050.11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6亿元授信额度(不含在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无特别决议事项,全部议案均已经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通过。
2.公司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议案9。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姚程晨、杨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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