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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710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会议主持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陶关锋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13人,代表“浙建转债”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1,549,054张(面值100元/张),所持有表决权数占“浙建转债”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5.56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债券持有人2人,代表“浙建转债”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1,548,901张(面值100元/张),所持有表决权数占“浙建转债”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5.56468%。

  通过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11人,代表“浙建转债”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153张(面值100元/张),所持有表决权数占“浙建转债”未偿还债券总数的0.00154%。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549044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99.99935%;反对票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00000%;弃权票1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0006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王淳莹、叶凌芸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10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建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168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5 年 5 月27日至 2025 年 6 月 3日

  3、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6 月 6日

  4、 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6 月 9 日

  5、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6、 回售申报期内“浙建转债”停止转股

  7、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8、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168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浙建转债”。截至目前,“浙建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建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浙建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情况概述

  1、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 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为0.4%(“浙建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的票面利率);t为153天(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5月27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5月27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4%×153/365=0.168元/张(含税)

  故“浙建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16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浙建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134元/张;

  (2)对于持有“浙建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168元/张;

  (3)对于持有“浙建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168元/张。

  3、 其他说明

  “浙建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浙建转债”,“浙建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浙建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6月9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10日。

  三、 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浙建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浙建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浙建转债”回售的申请;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建转债”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710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建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债券代码:127102

  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3、 转股起止期间: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4 日

  4、 暂停转股期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

  5、 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4号)批准,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建转债”,债券代码“127102”。目前“浙建转债”处于转股期。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建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浙建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浙建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6月3日(星期二)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6月4日)起“浙建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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