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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景峰先生、翟旭女士、徐晖先生、范君女士、沈鹏先生、沈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刘永强先生、罗美娟女士、李毅翔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附件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景峰先生,1968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丰富的金融工作阅历和经验,曾在多家国有大行的境内外分支机构担任高管;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历任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2020年7月至今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期间于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兼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兼任红塔证券党委书记。2022年8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长。

  翟旭女士,1969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1年8月进入财政部,先后在财政部老干部局办公室、工业交通司中央工业二处工作,期间在河北省高阳县财政局锻炼一年;1998年8月至2000年6月,任财政部经济贸易司工业处主任科员;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历任财政部经建司经贸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05年12月至2012年3月,历任财政部经建司商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应急协调保障处处长;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4年11月至今,任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阿尔金银行股份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

  徐晖先生,1976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8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江西丰城国家税务局;2001年7月至2006年8月在玉溪红塔集团工作;2006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工业财务科科长;2010年7月至2013年9月历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2年8月至2015年9月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期间曾兼任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9月至2020年6月历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20年6月至2024年6月任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24年6月至今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现兼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中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滇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范君女士,1981年11月出生,学士,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一级)。2005年6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08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财务助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云南省股权投资发展中心会计、基金管理;2015年8月至2021年7月,历任云南云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基金管理一部副经理、基金管理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基金管理一部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任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省管企业中层副职);2024年6月至今,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沈鹏先生,1976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9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2013年8月至2020年10月,历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人事处副处长,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局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22年9月至今,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

  沈春晖先生,1976年3月出生,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总部业务经理;2003年4月至2014年7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业务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其中自2017年10月兼任投资银行事业总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强先生,1970年1月出生,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9月至2000年1月任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1年1月至2007年11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经理;2007年11月至2009年6月任瑞士信贷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09年7月至2024年1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上市业务部总监、战略咨询部总监及合伙人。

  罗美娟女士,1962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9月至2011年11月,历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1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外部董事;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迪庆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易门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李毅翔女士,1981年1月出生,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2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云南欣晨光律师事务所;2018年8月至2025年4月任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除拟任职务之外的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已获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信息。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

  至2025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hongtastock.com)公开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欢迎各位股东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毕文博、许梦泽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电子信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邮政编码:65001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全天,与会股东或授权委托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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