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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宏昌向子公司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子公司。

  ● 投资金额: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EPOXY BASE(H.K.) ELCTRONIC MATERIAL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宏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珠海宏昌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珠海宏昌注册资本为12,390万美元。

  ●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谋求长远发展,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珠海宏昌增加注册资本2,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172.04万元,具体人民币金额以增资完成当日实际汇率为准),以上增资款由公司全额认缴(具体请见公司2025年5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5-021号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珠海宏昌资金实力,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宏昌向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宏昌同步向子公司珠海宏昌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增资款由香港宏昌全额认缴。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情况(单位:万美元)

  

  注1: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珠海宏昌增加注册资本2,800万美元。

  注2: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宏昌向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宏昌同步向子公司珠海宏昌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上述增资若顺利实施,珠海宏昌注册资本由8,590万美元,增加至12,390万美元,其中公司认缴9,128.2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73.67%,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EPOXY BASE(H.K.) ELCTRONIC MATERIAL LIMITED)认缴3,261.8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26.33%。

  香港宏昌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落实具体增资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916号

  法定代表人:林仁宗

  注册资本:8,59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2,130,030,474.68元,负债总额为1,400,250,135.48元,资产净额为729,780,339.20元,2024年度珠海宏昌实现营业收入1,248,905,338.26元,净利润23,561,288.54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1,795,653,595.06元,负债总额为1,062,644,289.98元,资产净额为733,009,305.08元,2023年度珠海宏昌实现营业收入1,379,439,460.50元,净利润53,580,508.83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宏昌向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宏昌对子公司珠海宏昌增资,无须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香港宏昌本次对珠海宏昌增资后,珠海宏昌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对珠海宏昌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更有利于珠海宏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新建项目的投资建设。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珠海宏昌,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资尚需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后续相关增资资金筹措等,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或报备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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