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新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66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松岩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 000.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松岩新能源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间24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666.00万元。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为松岩新能源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陈学敏先生未收取任何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星”)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18.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松岩新能源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3.5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松辉”)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3.5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松岩新能源预计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8.0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9573600927R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钟胜贤

  5、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

  6、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1年4月21日

  8、经营范围: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结构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6,666.00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1)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在此同意,甲方与承租人无需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可以对租赁合同的任何条款,如承租人义务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乙方仍然对变更后的该租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经乙方同意而加重乙方债务的,乙方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由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变动而引起的租金变动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松岩新能源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松岩新能源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松岩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控制权,其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洛阳新星、松岩新能源、赣州松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其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6,023.4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49%;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023.4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