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99,025股,限售期自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99,02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4,299,4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710,57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995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699,02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7%,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2,699,025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6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代表人变更的情况说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原指派保荐代表人何洋先生、陈熙颖先生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因陈熙颖先生工作安排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指派张津源先生接替陈熙颖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699,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995名。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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