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06%;董事陆高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1,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03%;董事金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1,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3%。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均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杰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89,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50%。董事陆高飞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95,2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01%。董事金凯东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05,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70%。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杰先生、陆高飞先生、金凯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5月24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期限内,张杰先生、陆高飞先生、金凯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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