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6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0,546,8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2,328,120.2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发放现金股利。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的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6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4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4元。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6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如有疑问,请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0-8911768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林玉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世运电路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5月26日在公司三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林育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世运电路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审议并通过《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3)。
3、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6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58人。
8、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6月21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9.61元/份调整为8.41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3.44元/份调整为12.24元/份。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8.41元/份调整为7.91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2.24元/份调整为11.74元/份。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5年6月4日,公司将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0,546,8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2,328,120.2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7.91元/份调整为7.31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1.74元/份调整为11.14元/份。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后行权价格=7.91-0.6=7.31元/份。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调整后行权价格=11.74-0.6=11.14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5年6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91元/份调整为7.31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74元/份调整为11.14元/份。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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