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顺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1.353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因此,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4、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2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喆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王喆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王喆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喆垚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学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时,李学生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学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李学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推荐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岑漩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353万股,本次归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4、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1.353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4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766.00万股的1.08%。
3、授予人数:274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2.55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8、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实现业绩所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两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4、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5、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7、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1.353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2023年5月25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5月26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1.353万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353万股。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353万股,本次归属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 授予日:2023年5月25日。
(二) 归属数量:121.353万股。
(三) 归属人数:244人。
(四) 授予价格(调整后):12.555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六)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24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无董事参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25年6月12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7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王喆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王喆垚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喆垚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王喆垚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喆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王喆垚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需特别说明或提醒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事项。王喆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喆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学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时,李学生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学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李学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推荐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均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学生先生,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14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任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访问教授;2014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2018年3月至今,任成都极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德鲁动力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学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学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 2023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四)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七)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43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除上述离职外,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存在任意一次考核结果为C且无C以下的情形,因此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上述7名激励对象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1.2万股。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存在任意一次考核结果为C以下的情形,因此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2名激励对象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0.6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943万股。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
至2025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6月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6月9日17:00,登记时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甬矽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昝红
联系电话:0574-58121888-6786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
电子邮箱:zhengquanbu@forehope-elec.com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9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2号),现将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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