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元元增利”或“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国元元增利延长存续期限至2025年10月31日,并对《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对《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国元元增利存续期限由“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延长为“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本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2年5月30日。
二、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登载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2、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提出赎回申请。
3、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更新)》《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4、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不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5、咨询方式: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8。
6、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
附件:《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二)《国元元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本招募说明书一并更新集合计划管理人主要股东、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托管人基本信息、投资组合情况、投资业绩相关信息以及其他披露事项。
关于恢复国元元增利货币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适用费率
公告
一、管理费调整方案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货币市场,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万份产品暂估净收益、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管理人有权根据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风险提示: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请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充分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产品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测评,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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