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由0.017元(含税)调整为0.01700元(含税,与调整前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相同系因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所致)。
● 本次调整的原因: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382,624,49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1,404,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80,736.55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本次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406,700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总股本为382,624,497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381,217,797股。
基于上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700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原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6,480,736.55÷(382,624,497-1,406,700)≈0.0170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5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0.01700×(382,624,497-1,406,700)=6,480,702.55元。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70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实际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6,480,702.5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5位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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