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91,665,35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00,000股后的288,665,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7,733,070.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7,733,070.40/291,665,352*10=1.979428元,每股现金红利为0.197942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9428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91,665,35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469,000股后的股本289,196,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7,839,270.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由2,469,000股增加至3,000,000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291,665,35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3,000,000股后的股本288,665,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7,733,070.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00,000股后的288,665,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7,733,070.40/291,665,352*10=1.979428元,每股现金红利为0.197942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9428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咨询联系人:李诺、吴敏
咨询电话:0716-8800323
传真电话:0716-88000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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