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辉先生
(六)截至2025年5月22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205,411,823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7,632,100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1,197,779,723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30名,代表股份共计
155,058,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63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5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9,955,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81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8名,代表股份共计25,102,5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22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452,5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1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0%。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卢飞燕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讨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836,9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385%;反对15,657,44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78%;弃权564,0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1,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2679%;反对15,657,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5162%;弃权564,0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21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讨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774,5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82%;反对13,249,94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51%;弃权3,03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8,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0227%;反对13,249,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0574%;弃权3,03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91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讨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59,3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660%;反对13,843,74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1%;弃权2,955,3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4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5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3.9985%;反对13,843,7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4.3904%;弃权2,955,3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611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讨论《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39,8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24%;反对13,594,64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74%;弃权3,02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3,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7077%;反对13,594,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4117%;弃权3,02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讨论《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8,899,2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87%;反对13,135,24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12%;弃权3,02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93,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5126%;反对13,135,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1.6068%;弃权3,02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讨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224,91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785%;反对11,944,71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34%;弃权1,888,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9,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6497%;反对11,944,7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9293%;弃权1,888,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讨论《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572,95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82%;反对15,764,54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68%;弃权720,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7,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2305%;反对15,764,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9370%;弃权720,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3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卢飞燕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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