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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0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5年6月5至2025年6月11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6月16日

  ●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 家悦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家悦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0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家悦转债。截至目前,家悦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家悦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家悦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家悦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说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回售条款,包括触发可转债回售的条件、回售的程序、回售的价格等。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家悦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率为2.00%,计算天数为0天(2025年6月5日付息,当日进入回售期),利息为100*2.00%*0/365=0.00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00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家悦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家悦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84”,转债简称为“家悦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6月5至2025年6月11日。

  (四)回售价格:100.0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家悦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6月16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家悦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家悦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家悦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631-5220641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更正前的回售价格:101.80元/张(含当期利息)

  ● 更正前: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1.8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家悦转债。截至目前,家悦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 更正后的回售价格:100.00元/张(含当期利息)

  ● 更正后: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0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家悦转债。截至目前,家悦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发布了《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经公司复核发现,因公司“家悦转债”的付息日为2025年6月5日,与回售期的起始日相同,影响回售价格的计算列示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回售价格的更正依据:

  根据《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回售条款,包括触发可转债回售的条件、回售的程序、回售的价格等。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依据上述,回售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二、更正前:

  “一、回售条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家悦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为1.8%,计算天数为365天(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5日,算头不算尾),利息为100*1.8%*365/365=1.80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1.80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四)回售价格:101.8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三、更正后:

  “一、回售条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家悦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率为2.00%,计算天数为0天(2025年6月5日付息,当日进入回售期),利息为100*2.00%*0/365=0.00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00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四)回售价格:100.0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关于“家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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