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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受让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先生、郑小军先生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先生已受让陈孔利先生持有的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沃投资”)1.5798%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90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小军先生已受让温江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1.7553%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3401万元),且均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受让后,陈孔利先生、温江先生不再持有同沃投资的合伙份额,不再是同沃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2、本次受让主要为公司股东同沃投资的合伙人之间份额发生变化,不涉及同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会触及对公司的要约收购。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变动前对公司持股比例为53.47%,本次变动后对公司持股比例为53.47%,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受让、转让相关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一:杨伟先生,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沃投资有限合伙人。本次受让前,杨伟先生持有同沃投资11.0328%的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7.2788万元),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703,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受让方二:郑小军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沃投资有限合伙人。本次受让前,郑小军先生持有同沃投资8.6745%的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1.4479万元),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553,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2、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一:陈孔利先生,同沃投资有限合伙人,本次转让前,陈孔利先生持有同沃投资1.5798%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906万元),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100,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转让方二:温江先生,同沃投资有限合伙人,本次转让前,温江先生持有同沃投资1.7553%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3401万元),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11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二、本次受让的主要内容

  因转让方陈孔利先生及温江先生个人资金需求,杨伟先生受让陈孔利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1.5798%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906万元),郑小军先生受让温江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1.7553%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340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沃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6,380,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同沃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共同控制的企业。

  三、本次受让的完成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先生已受让陈孔利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1.5798%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90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小军先生已受让温江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1.7553%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3401万元),且均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受让后,陈孔利先生、温江先生不再持有同沃投资的合伙份额,不再是同沃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2、本次受让前后持股情况变动表

  单位:股

  

  注:以上持股比例变动系杨伟先生、郑小军先生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变动前对公司持股比例为53.47%,本次变动后对公司持股比例为53.47%,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受让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受让主要为公司股东同沃投资的合伙人之间份额发生变化,不涉及同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会触及对公司的要约收购。

  2、本次受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受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本次受让涉及的标的股份为陈孔利先生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100,798股及温江先生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112,00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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