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国调”)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4.78%减少至4.34%,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0.55%减少至0.33%。金浦国调、苏商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33%降至4.67%。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金浦国调、苏商投资发来的有关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信息,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股东金浦国调、苏商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29,48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2025年5月27日,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金浦国调和苏商投资须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请关注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金浦国调和苏商投资仍处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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