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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 自愿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华营建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营建筑”)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华营建筑成功中标工程项目—土瓜湾住宅重建项目框架工程,中标价约为12亿港元(约11亿元人民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土瓜湾住宅重建项目框架工程

  2、施工总工期:940日历天

  3、中标价格:约12亿港元(约11亿元人民币)

  4、公司及华营建筑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签订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后,合同履行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项目具体内容及实施以正式合同条款为准,

  项目的工作推进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辰置业”)已完成减资事宜,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 23,275.862069 万元,资本公积减少至人民币 21,724.137931 万元。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云辰置业51%股权,经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杭州西湖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云创”)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22,950.359252万元。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已于近日与西湖云创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并已收到该笔股权转让款。

  ●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及工商变更,待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云辰置业股权,云辰置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一、 交易概述

  因云辰置业参与投资建设的杭政储出【2020】71 号地块项目受大运河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的影响,公司为贯彻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提升经营实力,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西湖云创对云辰置业同比例减资,减资事宜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的云辰置业 51%股权对外转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员办理减资及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1、云辰置业已于2024年10月18日完成减资工作。减资完成后,云辰置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75.862069 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1,724.137931 万元。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云辰置业51%的股权,挂牌价格系以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0025号)的评估值为基准,云辰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45,000.704415万元。

  3、本次交易于 2025 年4月14日至 2025年 5 月 13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2025年5月 23日,公司收到浙江产权交易所发来的《交易鉴证书》,确认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西湖云创,交易价格为22,950.359252万元。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涉及的减资款、股权转让款,公司已全额收讫。

  三、 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西湖云创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CQ6JR68Q

  成立时间:2023-07-12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建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2号楼607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其他说明

  西湖云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四、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公司聘请了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标的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以 2024 年12 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002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流动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4.评估定价方法:资产基础法。

  5.最终评估结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云辰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44,999.932170 万元,评估价值为 45,000.704415 万元,评估增值 0.772245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并转让全部股权是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而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及工商变更,待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云辰置业股权,云辰置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交易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相关转让程序能够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性,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10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建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168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5 年 5 月27日至 2025 年 6 月 3日

  3、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6 月 6日

  4、 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6 月 9 日

  5、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6、 回售申报期内“浙建转债”停止转股

  7、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8、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168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浙建转债”。截至目前,“浙建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浙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建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浙建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情况概述

  1、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 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为0.4%(“浙建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的票面利率);t为153天(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5月27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5月27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4%×153/365=0.168元/张(含税)

  故“浙建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16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浙建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134元/张;

  (2)对于持有“浙建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168元/张;

  (3)对于持有“浙建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168元/张。

  3、 其他说明

  “浙建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浙建转债”“浙建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浙建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浙建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6月9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10日。

  三、 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浙建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浙建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浙建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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