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孙任靖先生自2024年6月3日起12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2024年6月3日至2025年5月28日,孙任靖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40,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50.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 其他说明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0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回购最高价格12.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44元/股,回购均价12.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任靖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42,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406,7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