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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77版)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5年6月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6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上述审议事项披露如下:

  提案1、提案2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至提案6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25年5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说明

  1.审议提案4、审议提案5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1至提案3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10办公室。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 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10办公室。

  邮编:650224              联系人:高洪波

  电话:0871-63106792       传真:0871-6310679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43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0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0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0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同时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 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一)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孔德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孔德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成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孙成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姜敢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姜敢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罗德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罗德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柴正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柴正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六)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韩锦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韩锦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履职前,原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本次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 逐项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一) 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时止。

  (二) 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时止。

  (三) 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纳鹏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纳鹏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时止。

  (四) 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韩润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韩润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勇先生系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润生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独立董事逐一进行投票选举。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履职前,原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本次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第十届董事会。

  六、 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含税值)。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或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孔德颂。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200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加工总厂党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持续改进部主任,易门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加工总厂副厂长,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南铜业搬迁项目指挥部指挥长,云铜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铝秘鲁铜业公司董事长,中铝矿业国际董事长。

  孔德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孙成余。男,汉族,1971年9月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冶炼厂主任工程师、副厂长,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曲靖有色基地建设指挥部技术管理处主任工程师,驰宏锌锗曲靖锌厂党总支书记、厂长,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会泽冶炼厂经理、党委书记,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现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孙成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姜敢闯。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历任中国铝业公司铜事业部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铜业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铝上海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铜(上海)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中铜(上海)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敢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4.罗德才。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党校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二级法律顾问。历任西南铝加工厂厂办法律顾问室副主任,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纪监审计部主任、法律部主任、总法律顾问,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召集人,中铝物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首席合规官,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罗德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5.柴正龙。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中心主任,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柴正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6. 韩锦根。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政工师。历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禄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易门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谦比希铜冶炼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卢阿拉巴铜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韩锦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勇。男,1966年5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力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清华经管学院,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企业成长管理、企业并购重组。历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机电研究所课题负责人、机电设备厂副厂长、水电模型厂厂长;国研网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职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历任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执行总监,EMBA教育中心主任、高管教育中心主任、院长助理;现任企业家学者项目与合作发展办公室主任、中国企业发展与并购重组研究中心执行委员会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杨勇。男,1965年10月生,高级会计师(正高级),注册会计师,现任云南天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昆明市西山区天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勇先生曾担任云南白药集团股份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富滇银行外部监事和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9日至今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纳鹏杰。男,196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云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至2014年历任云南财贸学院投资研究所副所长、云南财经大学投资研究所所长、MBA教育学院院长、商学院党委书记。历任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底鹰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9日至今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纳鹏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近十年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4.韩润生。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云南省矿产勘查行业知名专家,现任昆明理工大学二级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云南省矿产资源预测评价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韩润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4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4份,实际发出表决票4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4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 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4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同时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相关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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