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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 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1、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公司目前已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由董事长牵头,联合公司审计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开展全面自查。为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公司持续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内部自查,并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聚焦内部控制关键环节,以研发流程管理、合同风险防控、财务管理等业务场景为核心,各部门开展联合自查工作,通过内部协同监督深入排查潜在风险。同时,为确保各项内部控制措施在不同业务场景下有效落地,公司组织专题培训,营造全员参与内控建设的良好氛围,从内部夯实公司规范运作基础。

  2、加强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3、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要求的变动。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公司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改进情况,认真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公司运作。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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