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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40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5-038)。

  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元/股,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63万股至7,32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至0.16%,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的回购资金、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

  2.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3.联系人:证券融资部

  4.联系电话:0472-2669530   0472-2669528

  5.传真号码:0472-2669528

  6.电子邮箱:glgfzqb@126.com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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