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5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在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主持下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6名、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2.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3.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4.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5.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1.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12.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1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4.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15.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
为保障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合规存储、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电子”)拟在中信银行荆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江瀚电子、保荐人及中信银行荆州分行拟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监事会主席贺旭峰先生持有10,305,400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2.7604%。其中:7,361,000股系IPO前取得,2,944,400股系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贺旭峰先生累计减持1,55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内的0.4172%。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取消监事会,贺旭峰先生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能卖出公司股份。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取消监事会,贺旭峰先生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能卖出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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