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迈股份”)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集团”)计划自2025年3月5日起6个月内,以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杭开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杭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2,1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的比例为1.77%,增持金额合计222,208,852.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下限1.115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律师专项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方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增持方本次增持股份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信息披露要求,尚需就本次增持实施结果予以公告;本次增持股份行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杭开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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