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该预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股票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均低于最近一期(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2.5961元。公司上一轮稳定股价措施已于2025年4月14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2.5961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将在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2025年5月30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去职务并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307478340A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宝良
注册资本:16,125.3874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硫酸钠、粗氢氧化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全面内控诊断和责任追溯
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必要时调整管理层。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已经做了调整,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宝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王宝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濮卫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管理层调整后,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2、针对性培训
(1)管理层合规培训
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做了相应调整,公司仍在全面梳理公司内控体系过程中。公司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已经在准备相关培训资料,从证券、法律、财务等多个层面对公司现任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2)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对公司全体财会人员开展内外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规进行重点专项学习,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学习。
进展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已经在准备相关培训资料,后续将尽快组织财会人员的专业培训,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学习,同时将从制度、流程上拉通财会人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
3、制度完善
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修订并完善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针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等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业务部门将销售收入确认相关资料及时递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深化对公司业务情况的了解,及时准确确认收入,确保符合收入确认的各项法规及准则要求。
进展情况:
待内控体系全面梳理后针对性开展相关制度的修订。
4、案例警示教育
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总结管理层违规后果(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警示合规重要性。
进展情况:
已经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微信群推送相关违规案例,警示合规重要性,该项工作将持续进行。
5、健全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目前在全面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后续将招聘更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2)外部监督机制
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合规审计,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改进,如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优化相关流程等;
加强股东方的外部监督作用: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股东大会议程结束后安排股东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股东大会会议流程也已优化,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6、资金追讨
经公司自查,公司经营管理层存在经营管理不善问题,导致公司与供应商交易价格不公允的情形,累计向部分供应商多付工程及设备款18,000万元。公司共同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张宝出具承诺:本人将穷尽一切手段对上述金额进行追讨,同时,本人对上述18,000万元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款项正在积极追讨中。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一步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相关事项带来的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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