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成立第十一届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廖杰先生、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廖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提名吴斯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提名李长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柴继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换届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成立第十一届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陆先忠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张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陆先忠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提名张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以及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和岗位职能领取薪酬,不享受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18万/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视觉中国: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独立董事规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总裁工作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联交易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廖杰,男,1966年3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今历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现任董事会主席;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即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以下简称“3名一致行动人”)之廖道训、吴玉瑞之子,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廖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吴斯远,男,196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康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唱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7月2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吴斯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斯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长旭,男,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3年任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至2012年任北京中联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中诚友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至今任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2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长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长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陆先忠,男,198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2015年2月至2018年9月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2年11月任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担任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积分科技有限公司、建新赵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好三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为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4月17日至今担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陆先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陆先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磊,男,196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3月至2021年5月,历任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浪潮数字企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任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顾问;2022年11月至今,任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14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岳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视觉中国: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廖杰先生、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陆先忠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张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柴继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公司董事会设6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任职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廖杰,男,1966年3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今历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现任董事会主席;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即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以下简称“3名一致行动人”)之廖道训、吴玉瑞之子,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廖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吴斯远,男,196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康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唱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7月2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吴斯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斯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柴继军,男,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青年报图片编辑、摄影记者;2006年3月至今任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7月12日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4月15日至今历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继军先生为公司3名一致行动人之一,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93,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柴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长旭,男,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3年任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至2012年任北京中联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中诚友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至今任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2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长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长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陆先忠,男,198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2015年2月至2018年9月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2年11月任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担任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积分科技有限公司、建新赵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好三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为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4月17日至今担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陆先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陆先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磊,男,196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3月至2021年5月,历任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浪潮数字企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任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顾问;2022年11月至今,任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14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1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选举柴继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柴继军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换届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柴继军,男,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青年报图片编辑、摄影记者;2006年3月至今任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7月12日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4月15日至今历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继军先生为公司3名一致行动人之一,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93,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柴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2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陆先忠作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十一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由 提 名 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陆先忠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2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陆先忠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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