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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写字楼三层31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谭光明董事、李敬伟董事、赵军董事、丁建奇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为21,306,477,996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科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海林、王学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28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16元),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5元/股(含)。

  二、回购实施情况

  1. 2024年7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 7月2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 2025年5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180,805,2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36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72元/股,最低价为5.20元/股,回购均价5.52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9,493,000.34元(不含交易费用)。

  3.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预计于2025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80,805,241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106,484,611股变更为48,925,679,370股。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股份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80,805,241股,其中本次注销 180,805,241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并及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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