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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2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2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格局,赋能产业发展,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明新")拟进行存续分立,分立为存续公司新疆明新和一家新设公司。分立完成后,新疆明新和新设公司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然是公司持股65%,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富城能源”)持股35%。    ● 本次分立完成后,新疆明新将成为以煤基能源清洁高效低碳转化与利用的综合专业化运营公司,开发项目是持有的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七号勘查区的煤炭资源探矿权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等。新设公司将成为新疆喀什北油气资源项目勘探、开发和生产的运营主体。    ● 本次分立,从资产运作效率来看,有利于控股子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从战略发展角度来看,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未来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人,加速煤基能源项目开发。同时可有效降低公司未来资本开支规模,实现业务的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

  2025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明新实施存续分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立情况概述

  新疆明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权,富城能源持有其35%股权。本次分立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为子公司未来择机引入战略投资人,降低公司资本开支规模,提升公司资产运营专业度、资源利用专业化和最优化铺路。本次分立完成后,新疆明新将成为以煤基能源清洁高效低碳转化与利用的大型综合专业化运营公司,重点开发项目是其持有的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七号勘查区的煤炭资源探矿权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等。新设公司将成为新疆喀什北油气资源项目勘探开发生产的运营主体。

  本次存续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存续分立的相关手续。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3MAD67YLE5P

  成立时间:2023年12月1日

  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75-8-1号(中银大厦八层06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刘文选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设计;煤炭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管道运输设备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选矿;煤炭洗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公司持股65%、富城能源持股35%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完成后,新疆明新继续存续,同时分立出一家新公司(名称待定,及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分立后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三)业务分割情况

  存续分立后,新疆明新持有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矿区七号勘查区煤炭资源探矿权,主要从事煤炭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等。新设公司通过其下属附属公司享有喀什北项目的投资及勘探开发生产的石油合约权益,主要从事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等。新设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具体经营范围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四)财务分割情况

  本次分立拟以202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签署分立协议,同时确定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根据分立清单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和负债承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疆明新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若新疆明新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六)人员安置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

  分立前新疆明新的员工由分立后的新疆明新及新设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自业务范围,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分立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分立后,存续的新疆明新将根据分立后的情况对章程进行修订,新设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

  四、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从资产运作效率来看,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赋能产业发展,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从战略发展角度来看,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择机引入新的专业化的战略投资人,加速煤基能源项目开发,为助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奠定基础。同时可有效降低公司未来资本开支规模,最终实现公司业务的做大做强,增强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

  本次存续分立,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最终信息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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