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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越南太平项目原则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4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垃圾处理费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原则性合同仅列明暂定价格,最终价格需要项目建成后,由政府审定最终价格。

  3.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概述

  近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兴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能源”)、合资方Dragonventures投资开发股份公司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太平省人民委员会代表太平省农业与环境厅(以下简称“太平省农业与环境厅”)在太平省共同签署了《生活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原则性合同》(以下简称《原则性合同》),约定由公司、Dragonventures投资开发股份公司和龙兴能源共同对位于太平省太瑞县瑞程乡的现代技术固体废物焚烧发电厂进行投资、建设、维护和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合同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 甲方:太平省人民委员会代表太平省农业与环境厅

  代表人:阮文战

  地址: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太平省太平市李洪峰坊黎利路01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与乙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 乙方:项目实施投资方

  第一投资者: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超

  注册资本:42,949.616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

  第二投资者:Dragonventures投资开发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Tran Thi Hoa(陈氏花)

  注册资本:380,000,000,000越南盾

  主营业务:电力传输和分配、电力生产、废物处理技术的咨询活动和转让等。

  注册地:越南太平省太平市武福乡尹闺街武福城市区12-13-14地段联排A2,4层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项目公司:龙兴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云华

  注册资本:35,000,000,000越南盾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5%,Dragonventures投资开发股份公司持股35%。目前双方均尚未实缴出资。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非有毒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注册地址:越南太平省泰瑞县瑞程乡北村,第6号地籍图,第95号地块。

  3.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现代技术固体废物焚烧发电厂项目

  2.项目地点:越南太平省太瑞县瑞程乡

  3.经营权: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独家根据投资主张决定和现行法律规定,投资、建设、维护、维修和运营最低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生活固体废物的现代技术固体废物焚烧厂项目的权利。

  4.项目运营期限:自《批准投资主张兼批准投资商决议》之日(2024年12月30日)起49年。

  5.收集范围:根据签发给乙方的项目投资主张决议为太瑞县和周边地区,包括太平省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国家主管机关指定的其他地区,在本原则性合同签订之前已经获得投资主张批复的乡区除外。供应乙方现代技术固体废物焚烧厂项目的生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由地方或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

  6.生活固体废物供应量:自现代技术固体废物焚烧发电厂项目经主管部门授予商业运营之日起,甲方有责任每年至少提供给乙方219,000吨的生活固体废物(至少600吨/日)。

  7.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单价:暂定单价为540,000越南盾/吨,不含增值税(折合人民币149.58元/吨,按2025年5月29日汇率1越南盾约等于0.000277元人民币换算)。正式单价将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价为准。在现代技术固体废物焚烧发电厂项目投入商业运营前,乙方应确定固体废物处理单价,并提交国家主管部门进行评估和批准。

  8.付款:自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甲方应按以下公式每月或每季度向乙方支付生活固体废物处理费用“每月生活固体废物处理费用(越南盾)= {工厂当月实际接收处理的生活固体废物重量(吨)*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年度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单价(越南盾/吨)}”。

  9.其他条款:

  本原则性合同是投资者在继承本原则性合同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在依法办理完成项目所有手续,且具备商业运营资质后,开展后续工作并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并且,除非双方协议一致,正式合同不得违背本原则性合同的约定。

  如因太平省行政区划调整使得行政边界发生变化,导致合同签订主管机构发生变化,甲方确认将根据继承原则,自动将本合同转移或替换至新的机构,本合同的条款将保持不变。

  10.原则性合同的有效性:本合同为项目实施的原则性规定,有效期至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或签订终止原则性合同协议书为止。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亦是公司在海外市场签署的首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投资项目,是公司推行全球化布局,采取国内外市场并重战略的重要表现。有助于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进一步深耕,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海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影响力。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原则性合同,暂未签署正式合同,正式合同的签订和条款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3.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处理费收入不及时,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4.垃圾处理费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原则性合同仅列明暂定价格,最终价格需要项目建成后,由政府审定最终价格。

  5.市场需求变化或技术革新可能导致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6.本次项目为海外业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双方国际贸易政策及货币政策调整、汇率波动以及其他市场、法律、政治等方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生活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原则性合同》

  2.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太平省人委会计划投资厅发出的《投资许可证》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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