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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2日、2024年4月18日、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近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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