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不属于案件当事人;
3.涉案的金额:共计人民币约58.8万元(涉案金额为48.6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之和);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原告已撤回起诉,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万厚公司)提供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武汉百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百泰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昂公司)以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润公司)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润公司)股权的行为影响其作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为由,分别将北京弘润公司、广西万厚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并将海南弘润公司列为案件第三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分别就两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弘润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将其持有的第三人海南弘润天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被告广西万厚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北京弘润公司、广西万厚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上述两起案件上诉过程中,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原告均同意在二审阶段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两起案件均在2025年5月份进行了二审审理,原告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武汉百泰公司与北京弘润公司、广西万厚公司、第三人海南弘润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准许武汉百泰公司撤回起诉。
上海睿昂公司与北京弘润公司、广西万厚公司、第三人海南弘润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目前正在等待二审法院作出最终的撤诉裁定书。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原告已撤回起诉,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未决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3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29日和2020年1月8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擅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4.66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并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海南弘天已就上述三笔违规担保,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分别提起了诉讼。据公司向海南弘天了解,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案涉《存单质押合同》无效,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7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双方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已判决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终74号民事判决。海南弘天至今未收到该案回款。
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1.7亿元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成渝金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海南弘天的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已认定案涉《权利质押合同》无效,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向海南弘天返还8500万元并计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海南弘天至今未收到该案回款。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5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海南弘天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因此裁定驳回原告海南弘天的起诉。海南弘天不服该裁定,已提起上诉。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追回任何款项,后期能否追回以及追回多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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