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3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9.36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30号)。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30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99.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6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8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4.42元/股,最低价为54.1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82,565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