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5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4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拟终止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的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A栋C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扩大医疗检验集
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集约化业务)。拟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7,253.6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3,719.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原因
(一) 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以下简称“IVD集约化业务”)。
1、 拟终止募投项目前期延期情况
因体外诊断产品(IVD)行业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IVD集约化业务”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IVD集约化业务”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议案》,将“IVD集约化业务”预计完成时间再次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状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IVD集约化业务”,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以募集资金投入3.88亿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7,253.61万元(含利息)。公司持续评估市场环境,认为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已发生变化,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此项目。
(二) “IVD集约化业务”终止原因
1、政策环境变化对项目可行性的影响
近年来,体外诊断试剂(IVD)集中采购政策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已基本覆盖IVD核心品种并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相关产品价格因集采政策实施出现大幅下降,行业整体利润空间受到显著压缩。同时,国家医保局自2025年起正式实施的《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推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该政策通过将医疗费用与病种治疗标准直接关联,促使医疗机构加强成本管控、优化诊疗流程,进而对医疗检验领域的支出形成系统性约束。在此背景下,原募投项目所依赖的市场环境已发生根本性改变。
2、 市场环境变化加剧项目实施风险
随着IVD集采政策的常态化推进,2025年行业利润空间预计将进一步收窄,相关产品的毛利率较项目规划初期已呈现显著下滑,导致项目原定的盈利预期难以实现。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在医保控费压力下,对设备采购的需求逐步转向轻量化运营模式,原有业务模式中依赖大规模设备投入的策略已难以适应当前市场价格体系。经审慎评估,若继续推进该项目,将面临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回报周期延长等实质性风险。
3、 公司战略调整的客观需要
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公司积极推进IVD业务的价值链重构,通过停止低效设备投入、建立动态成本评估机制等举措实施战略转型。在此过程中,原募投项目的业务模式已无法有效契合公司轻资产运营的战略方向。终止该项目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将资金优先用于提升精细化运营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集采政策下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 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5月31日,“IVD集约化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终止本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17,253.6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IVD集约化业务”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 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IVD集约化业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IVD集约化业务”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举出于审慎考虑,并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0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A栋C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
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
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
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
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3386020
邮箱:ir@thalys.net.cn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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