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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5年5月2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并对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进行修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无实质性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第五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100兆瓦/400兆瓦时、民丰县立新200兆瓦/800兆瓦时、皮山县立新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民丰县立新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民丰县立新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100兆瓦/400兆瓦时、民丰县立新200兆瓦/800兆瓦时、皮山县立新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皮山县立新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皮山县立新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100兆瓦/400兆瓦时、民丰县立新200兆瓦/800兆瓦时、皮山县立新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7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5年5月2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预案编制及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

  (三)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编制及修订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

  (四)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发行对象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五)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发行对象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六)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编制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

  (七)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第五次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8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第五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9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三、《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四、《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五、《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0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予以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予以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了表决。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80,000,000股(含本数)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分别与公司原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基金”)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

  2024年12月,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完成对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吸收合并。鉴于前述吸收合并事项,经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与能源集团就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签署股份认购合同。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因认购比例调整等原因,公司与能源集团、国有基金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关联董事王博、李克海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事项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能源集团持有公司442,2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8%,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故能源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国有基金持有公司6.01%的股份,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国有基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能源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1,397,440.935537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

  成立时间:2012年7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9916844X8

  经营范围: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能源投资及资产管理;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90.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为9.96%。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查询核实,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营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为合并新能源集团后数据。

  (二)国有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疆天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3,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1021号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RNB495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有基金为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际控制人。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为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N028;其管理人新疆天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0090。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查询核实,国有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营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数据已经深圳市中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能源集团、国有基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能源集团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10%且不超过20%,国有基金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2%且不超过1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能源集团、国有基金最终认购股份数由能源集团、国有基金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能源集团、国有基金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能源集团、国有基金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关联交易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及定价方式

  (一)协议主要内容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能源集团、国有基金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

  (二)定价原则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监管部门等有权部门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能源集团、国有基金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集团、国有基金通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表明了能源集团、国有基金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此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35.27万元。

  2025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国有基金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能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国有基金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能源集团及国有基金均为公司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与能源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拟与国有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内容均合法有效,有利于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3.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前述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注册。

  八、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决议》;

  4.《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5.《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100兆瓦/400兆瓦时、

  民丰县立新200兆瓦/800兆瓦时、皮山县

  立新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市立新”)取得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504301037653200000189);

  公司全资子公司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县立新”)取得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2504301034653200000190);公司全资子公司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山县立新”)取得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25043010256532000001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民丰县立新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皮山县立新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扩大公司装机规模,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

  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拟投资建设立新和田市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立新民丰县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立新皮山县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

  立新和田市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2.58亿元。

  立新民丰县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5.15亿元。立新皮山县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4.77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4月25日

  注册资本:4,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01MAEGHW6J0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纺织园社区京和大道1号管委会办公楼2号办公室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2.名称: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8,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7MAEH7DRT0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1-2办公室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3.名称: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1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3MAEAH5MY6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固玛镇尼向达村25-98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以上投资主体均为新设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2.投资建设周期

  以上3个对外投资项目建设工期均为12个月。

  3.投资资金来源

  以上3个对外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发电在电力系统中占比将逐步提高,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对电力系统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储能系统是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可以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的消纳和稳定并网问题。公司此次投资立新和田市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立新民丰县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立新皮山县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符合公司在新形势下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持续探索与实践,有利于新疆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双碳”政策,打造独立储能项目示范,协同储能相关产业链。上述独立储能项目的实施对公司当期利润影响不大,但项目建成后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预计产生积极影响。

  2.可能存在的风险

  以上投资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核准,但项目建设周期受其他审批程序、工程施工等影响较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及风险。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在建设中加强管理和成本控制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五、授权公司经营层的事项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项目批复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投产,保障项目收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行使以下职权:

  1.在不超过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2.根据项目建设的资本金需求办理各投资主体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

  六、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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