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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逸飞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怡珀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4,733,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于2024年7月29日起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逸飞激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怡珀新能源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54,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怡珀新能源出具的《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怡珀新能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420,07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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