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献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会议按制度逐项进行了讨论、审议:
(1)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和制度。
(二) 审议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五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议按制度逐项进行了讨论、审议:
(1)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制度。
(三) 审议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十二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议按制度逐项进行了讨论、审议:
(1)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同意修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制度。
(四)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制度。
(五)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29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屹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取消监事会,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同时废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修改《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和制度。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30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城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6月5日公司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的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 2025年6月16日 (9:00至11:30,13:30至16:30)。
(四)登记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超
电话:010-59662188
传真:010-84865089
电子信箱:citicmetal@citic.com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31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业务信息: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9.96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364家,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拟承做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服务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沙晓田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服务与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服务与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沙晓田女士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唐炫先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预算依据本公司业务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协商,公司拟向信永中和支付的2025年度审计相关服务费用共计348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9.43%,主要为年度审计费用30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7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6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27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及修改《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相应废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制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 《公司章程》附件的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章程附件即《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附件: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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