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益医药”)直接持有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1,778,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01%。科益医药直接持有的股份为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科益医药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不超过5,989,2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00%。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进行。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控股股东科益控股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做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科益控股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作相应变更;(4)若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根据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学勤先生承诺自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该承诺已于2024年12月13日到期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股东科益医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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