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受让股权投资基金30%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效益,公司拟与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本”)、北京京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亚资本”)、安徽省绿色食品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色食品基金”)、安徽金扁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扁担投资”)、黄山市歙州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歙州农文旅”)、黟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黟县国投”)签署《黄山供赢华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黄山供赢华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供赢基金”)。基金规模为10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30,0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为30%。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黄山市屯溪区与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供赢基金、银河资本、京亚资本签署了《黄山供赢华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前述认缴出资额系由公司以零对价受让华统集团持有的供赢基金30%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未实缴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受让股权投资基金30%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5年6月5日,公司与银河资本、京亚资本、绿色食品基金、金扁担投资、歙州农文旅、黟县国投签署了《合伙协议》,本协议对方、协议内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银河资本、京亚资本、绿色食品基金、金扁担投资、歙州农文旅、黟县国投签署的《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31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相关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5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1.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9,697.04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6月4日。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1.31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照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公司健康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4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拟自2024年9月4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2025年2月5日,华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5,001.54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3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华统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截至2025年5月15日,本次发行新股登记已完成,华统集团获配数量为5,376,344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0.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4,55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全部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回购股份或部分回购股份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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