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 -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32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1人,代表股份446,833,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1,319,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8人,代表股份15,51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8人,代表股份15,51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8人,代表股份15,51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3%。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715,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18%;反对11,04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2%;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86%;反对11,04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06%;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9%。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议案2.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784,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73%;反对10,56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8%;弃权48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5,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46%;反对10,56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101%;弃权48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4%。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02,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12%;反对10,65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49%;弃权37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8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61%;反对10,65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876%;弃权37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3%。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283,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50%;反对11,165,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8%;弃权385,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93%;反对11,165,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680%;弃权385,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7%。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694,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71%;反对10,77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3%;弃权368,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5,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013%;反对10,77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204%;弃权368,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3%。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760,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19%;反对10,69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5%;弃权382,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80%;反对10,69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080%;弃权382,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40%。
2.06 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0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14%;反对10,629,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9%;弃权40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83,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006%;反对10,629,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61%;弃权40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3%。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62,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47%;反对10,47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48%;弃权493,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3,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848%;反对10,47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325%;弃权493,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7%。
2.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84,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21%;反对10,341,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45%;弃权506,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5,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37%;反对10,341,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591%;弃权506,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71%。
2.09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87%;反对10,35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4%;弃权54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5,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883%;反对10,35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19%;弃权54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98%。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55,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30%;反对10,46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12%;弃权517,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64%;反对10,46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288%;弃权517,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该议案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议案3.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74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86%;反对10,95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4%;弃权1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6,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36%;反对10,95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323%;弃权1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1%。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议案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39,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95%;反对10,86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08%;弃权1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50%;反对10,86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97%;弃权1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3%。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议案5.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36,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88%;反对10,85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87%;弃权1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153%;反对10,85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95%;弃权1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53%。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议案6.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55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53%;反对10,961,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2%;弃权3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53%;反对10,961,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546%;弃权3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议案7.00 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00,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32%;反对10,786,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0%;弃权1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303%;反对10,786,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260%;弃权1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6%。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议案8.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19,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75%;反对10,68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5%;弃权2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0,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38%;反对10,68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766%;弃权2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6%。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议案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080,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74%;反对8,4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0%;弃权1,267,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1,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381%;反对8,4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941%;弃权1,267,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78%。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议案10.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018,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97%;反对10,646,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8%;弃权1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9,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13%;反对10,646,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258%;弃权1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9%。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议案11.00 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310,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50%;反对8,7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7%;弃权1,820,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1,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23%;反对8,7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955%;弃权1,820,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23%。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1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其通、谢凤仪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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