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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陈珊珊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3,907,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0,000,000 股的70.733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91,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3,41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47%。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91,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491,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1%。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03,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020%;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31%;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9%。

  2.01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03,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30%;反对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46%;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4%。

  2.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03,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反对1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037%;反对1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3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4%。

  2.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1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345%;反对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3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5%。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1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345%;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31%;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4%。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1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345%;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31%;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4%。

  2.06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1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345%;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31%;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4%。

  2.07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1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345%;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31%;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4%。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珊珊女士、陈婉如女士、熊平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陈珊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83,41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6%

  3.02.候选人:选举陈婉如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83,46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6%

  3.03.候选人:选举熊平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83,41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陈珊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2%

  3.02.候选人:选举陈婉如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86%

  3.03.候选人:选举熊平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0%

  表决结果:陈珊珊女士、陈婉如女士、熊平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钦发先生、陈刚先生、李丽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张钦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3,41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

  4.02.候选人:选举陈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3,47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1%

  4.03.候选人:选举李丽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3,427,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张钦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4%

  4.02.候选人:选举陈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4,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22%

  4.03.候选人:选举李丽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4%

  表决结果:张钦发先生、陈刚先生、李丽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新桐、洪晨晨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张铭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其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

  张铭聪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东莞市百思特服饰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金富包装员工;2012年11月起在金富有限任职,历任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内审部负责人、翔兆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铭聪先生通过金盖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分别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在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完成第四届董事会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 非独立董事:陈珊珊女士(董事长)、陈婉如女士、熊平津先生、张铭聪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 独立董事:张钦发先生、陈刚先生、李丽杰女士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二)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当日以电话和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陈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陈珊珊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熊平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吴小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海桐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珊珊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平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

  1、 陈珊珊女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6月起在金富有限任职,历任金富有限采购员、采购负责人,2016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采购负责人,2017年5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同时兼任湖南金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迁西金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金富执行董事兼经理、翔兆科技董事长、金盖投资及倍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珊珊女士通过金盖投资和倍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万股,通过金盖投资和倍升投资合计控制公司5.77%的股权。陈珊珊女士与陈金培先生、陈婉如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70.16%的股权。陈珊珊女士与陈婉如女士为母女关系,与陈金培先生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陈珊珊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熊平津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广州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8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熊平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熊平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小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小霜女士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吴小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吴小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9164633

  传真:0769-39014531

  电子邮箱:Jinfu@jinf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

  吴小霜女士,董事会秘书,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7-2019年,曾任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5月起在公司任职,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小霜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任何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18证券简称:金富科技公告编号:2025-03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海桐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谢海桐女士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谢海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谢海桐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9164633

  传真:0769-39014531

  邮箱:Jinfu@jinf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

  谢海桐女士,证券事务代表,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23年7月入职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谢海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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