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30
本公司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獐子岛公司”)57,162,6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4%)的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岛一号基金”)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近日收到和岛一号基金出具的《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减持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岛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7,162,6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资金需求以及和岛一号基金合同与清算相关规定(该基金存续期为2年,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2日存续期届满后进入清算期间)。
2、减持股份来源:和岛一号基金于2016年9月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和岛一号基金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11.1万股。
(二)和岛一号基金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大股东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和岛一号基金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该基金表示持续看好獐子岛公司的增长潜力,并将继续支持獐子岛公司的发展。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和岛一号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和岛一号基金在减持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和岛一号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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