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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上接D8版)

  (上接D8版)

  

  三 、《独立董事制度》修改条款

  

  四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改条款

  

  五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条款

  

  公司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2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25年5月26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孙凯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会议由董事孙凯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形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占用资金管理办法》《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制定《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同意聘任张全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全平先生简历如下:

  张全平,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孔庄煤矿技术员、综采一队队长、生产管理科主任专员、综采准备队党支部书记、生产技术(防冲击地压)科科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总工程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张全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7月7日选举产生,任期于2025年7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刘峰、孙凯、吴凤东、潘红霞、彭卫东。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黄国良、姚直书、孔令勇。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26日在安徽省淮南市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5名):

  刘峰,男,1972年09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采矿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家岭矿值班经理、爆破班经理、运输段经理、生产办主任、生产管理部主任,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家岭露天煤矿副矿长,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家岭露天矿党委副书记、矿长,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矿党委副书记、矿长,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孙凯,男,1972年0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采矿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屯公司姚桥煤矿技术员、采煤二队队长、采煤副总工程师、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党委副书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监(正职级)、总工程师。现任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孙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吴凤东,男,1971年05月出生,满族,博士研究生,采矿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综合计划部项目经理,中煤进出口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经理,中煤进出口公司煤炭事业部投资主管、投资发展部投资经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中煤能源股份公司战略规划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中煤西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凤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潘红霞,女,1974年12月出生,汉族,经济学学士,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分析专员、副总经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务总监,国华投资开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国华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潘红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彭卫东,男,1966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淮南市煤炭产销公司后台孜煤矿矿长,淮南市第二煤矿矿长,淮南市煤炭产销公司总支书记、经理,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淮南经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淮南建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安徽新集煤电(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淮南市煤炭产销公司经理,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彭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3名):

  黄国良,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矿业大学会计系主任、工商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煤炭分会副会长、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秘书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现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首批中央竞道国家一流《会计学》专业建设点负责人、首批国家一流《财务管理》课程负责人、会计学学术型硕士点负责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姚直书,男,1963年01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矿山建筑工程专业。曾任淮南矿业学院助教,安徽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理工大学教授,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从事矿山建筑工程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研究成果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姚直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孔令勇,男,1989年10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诉讼法学专业。曾任安徽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孔令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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