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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八只公募基金产品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下转C15版)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9日起对旗下八只公募基金产品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详见下表。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下述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对应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A类基金份额执行。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1、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永强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洁莹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63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上述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上述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日将修改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媒介。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信达澳亚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信达澳亚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

  附件1:《信澳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2:《信澳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3:《信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下转C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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