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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业股份”)拟将子公司山东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新能源”)的100%股权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进行质押,用于大业新能源开展本金为人民币 92,8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大业股份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满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子公司山东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质押,用于大业新能源开展本金为人民币 92,8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大业股份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内容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并签署相关文件。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主要股东窦宝森、窦勇、郑洪霞及其关联人同意为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业务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6亿元。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一层110-111

  3、注册资本:900,000万人民币

  4、法人代表:李小东

  5、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质押标的公司:山东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辛兴镇朱诸路北辛兴经济工业园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宫海霞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股权情况:大业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质权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山东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出质人: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4、租赁本金:92,800 万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180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是否有反担保:无。

  8、大业股份将其持有的山东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全部出质给质权人兴业金租。

  本次融资租赁为拟开展业务的授权,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融资租赁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额度。

  五、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将子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子公司股权质押完成后不会产生不可控风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业新能源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股权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大业新能源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大业新能源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大业新能源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0,099.3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11%。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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